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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1-06-29
  • 中國時報
  • 【洪榮志/台南報導】

     辦案重要還是受訓重要?陳姓青少年日前在南市發生車禍骨折,事後肇事者逃逸無蹤。離譜的是,陳某母親向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報案時,員警卻回答要去受訓,延遲四天才受理。此案經議員提出質詢,市警局長陳子敬當場答覆將查明究辦。

     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廿八日進行市政總質詢表示,六月廿日深夜十一時五十分左右,陳姓青少年在台南市北區大武街因車禍腳踝骨折送醫開刀救治,隔天陳媽媽向交通大隊報案,受理員警竟然說正準備要去受訓,必須等他廿五日回來後才能處理。

     當陳媽媽要求員警趕快調閱事發地點的路口監視錄影帶,希望能夠及時掌握逮捕肇事逃逸者的時機。沒想到,該名警員卻不痛不癢地回應,「妳可以自己去調帶來給我看」;還說即使追查到疑似肇事逃逸的駕駛,但如果對方不承認也沒有辦法;萬一引起糾紛,後果要自行負責。

     王定宇表示,經過查證發現,此案真的直到廿五日報案才成立,而且至今受理員警也還沒有調閱錄影帶展開偵查行動。對此,市警局長陳子敬答詢指稱,警方除將全力追查肇事逃逸的駕駛外,也將究辦員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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